大理寺就在仁和县衙西边,相距不到四十丈。
高衡孙坐在大堂正案后,看着里里外外挤满的人群,很有些不习惯。
再看看左边的侍御史江万里,右边的刑部侍郎冯梦得,以及堂侧一众旁听的官员,更是感觉不习惯。
这架势,完就是一次小「三司会审」,看来燕王是打算将今日的案子速断速决了。
宋代的政治体系,充满了制衡,在司法上开创了审、判分离制度,在各级司法系统中,都有两个平行的机构,一个负责审理案情、认定事实,一个负责检详法条、量刑判决,两者各自独立,互不干涉,以作牵制,有利于司法公正。
虽然有一些小州县因为省减官属,会将两者合一,官员身兼两职,但和这一原则并不矛盾,因为较大的案子都得再经过上级多层审核。
大理寺作为最高司法机构,兼具两个职责,但是它审理的案子,就要交由刑部来量刑判决了。
另外,这还没算完,结果出来后还得交由御史台或者中书,甚至皇帝复核。
高衡孙再看看立在堂下阴着脸闭目养神状的燕王,征询道,「殿下,举人殴斗案的涉事人员都齐了,是不是可以开审了?」
赵孟启缓缓睁开眼,「殴斗不算什么大案,受伤的举人也还生死未定,稍微放一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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