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斑鸠刚刚来到布拉克山地区的时候,他还只是个无名小卒。
即便是他在南方的马德雷山林中声威赫赫,但是在北面的大平原上,谁在乎南方的斑鸠是个什么鸟?
大平原上的印第安人部落来来去去,多一个斑鸠不多,少一个斑鸠不少。
直到他在布拉克山的山顶上竖立起了那一面代表反抗军的黑旗,才骤然吸引住了所有人的目光。
从那一刻起,至少在苏族人内部,所有人都知道,那个立志要继承维克托里奥遗志,与白人反抗到底的家伙,名字叫做‘斑鸠’!
而且,他还有一支看上去相当强大的托纳提乌军团,足足三百名训练有素的士兵,每个人都能熟练地使用火枪!
至于白人,在他们的眼中,此时的斑鸠无非就是一只强壮一些的蚂蚁而已。
目光敏锐高远的弗里蒙特,派出了自己的亲密好友基特卡森,已经是对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闯入者的最大尊重了。
……
随后,《布拉克协议的签订,将斑鸠推上了印第安人反抗军联盟的首领位置,但是这个位置,更像是一种被推出来顶雷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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