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臣提议,开海! (1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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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大明朝,皇帝下圣旨需要一套完整的程序。

        首先是翰林拟诏,然后交给皇帝审阅,有不合理的地方适当修改,再加以修饰润色,定稿之后拿去内阁票拟。

        所谓的票拟,就是几位大学士投票,讨论是否通过。

        这也是内阁区别于宰相之处,宰相是一个人说了算,而内阁却是集体投票决定。

        而且,大明的文人极其讲究风骨,除去喜欢宰人的朱元章和朱棣两朝,这些人彷佛突然就站起来了,似乎不跟皇上找点别扭,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读书人。

        如果内阁票拟通过,再由司礼监加盖御印,这道圣旨才算合法,才能昭告天下。

        可是,内阁票拟还有一种结果,就是……封还!

        封还就是告诉皇上,这道圣旨我们内阁不同意,不能发。

        内阁代表百官,内阁不同意,就代表百官不同意。

        至于原因,能跟你讲上三天三夜,一个人讲完了,另一个人还能接着讲,讲到你崩溃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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