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刘亨而言,一世人两兄弟,不是一句空话,而是一句落在实处的话。
他从认识寇季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了。
过往的点点滴滴,在他脑海里都清晰可见。
他和寇季非亲兄弟,却胜似亲兄弟。
亲兄弟既然受了委屈,他不介意冲冠一怒。
读书人的那些教条性的东西用不到他身上,他从小不是跟青皮混混厮混在一起,就是跟军汉,长大了以后跟皇城司的一群探子混在一起。
他身上更多的是为兄弟抛头颅洒热血的江湖义气。
他觉得,现在是时候抛头颅洒热血了。
只是他还没有离开庆都,他一切谋划就胎死于腹中。
寇准在他离开庆都的时候,当街拦下了他,将他带在了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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