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方法十分有效如果是以往,闫松刚刚绝对可以跑出去完成快攻。
但因为斯托克顿的原因,闫松并未跑出去,这让尼克斯的快攻计划落空。
斯托克顿有些沾沾自喜,但下一秒。
闫松突然一把推开他,迅速朝右边跑去。
闫松这么一运动,可吸引了爵士队所有人的注意力。
斯托克顿都伸手去拽闫松的球裤,马龙也在接近闫松奔跑的路线。
他们都没有注意到,闫松这么大的幅度跑位是为了什么。
难道真的是为了跑出去找到机会进攻吗?
其实不是,闫松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吸引注意力。
因为休斯顿已经在另一侧进行奔跑了,闫松只是个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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