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2章 过时不降,鸡犬不留 (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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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兰遮城的前身名为“奥伦治城”,1627年9月,台湾长官奉阿姆斯特丹总公司之命改为现名,不过明人一直将其称为台湾城;其市镇名为大员镇,位于东南方。热兰遮城与大员镇被合称为大员,大员有时也被拿来当做台湾的代名词。

        尽管热兰遮城荷兰人的据点,但实际上只有城内生活着少量的荷兰人和他们的奴隶,至于城外在大员镇以及周围生活着的都是明人。

        早在荷兰人建城之初,他们就千方百计的招揽来了许多福建沿海的明人,这些人不仅帮助他们建城,还在城外开垦土地,种植粮食卖给荷兰人,甚至可以说,没有这些城外的村社,荷兰人很难在这里立足。

        正是这些散落于城外的村社,让荷兰人得已在此立足,只不过,这些村社并非荷兰人统治,而是另有统治者,和往日常一样,起床后,何斌和往常一样,便在“衙门”里处理着各村的事务,身为监守的他,在过去的十年间,一直负责大员村社的管理。

        说是监守,可实际上就是六万移民的父母官,只不过这个官是没有品级的,这多少总让何斌有些遗憾。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戴上乌纱,穿上官袍,光宗耀祖啊!”

        在处理事物时,何斌的心里暗自寻思着。

        “十年了!整整十年了!难不成郑之龙忘了当初的许诺?”

        想到这,何斌就是一阵心烦意乱。崇祯三年,福建旱灾极为严重,“谷价腾涌,斗米百钱,饥殍载道,死亡横野”,出现了大批的流民,社会动荡不安。郑芝龙便向福建巡抚熊文灿建议,据募饥民到台湾去垦荒,每人给银三两,三人给牛一头,用海船载他们到台湾进行垦殖。

        毕竟这些饥民都是大明子民,又由福建巡抚组织迁移到台湾,属于典型的官方行为。尽管移民同样集中在台南,甚至就在热兰遮城周围。但村社却受大明的控制,或者说郑芝龙的控制,而何斌就是那时候被委任为“留守”,这个职务差不多就相当于这些移民的父母官,不过这个所谓的“大员留守”是没有朝廷任命的。

        而现在当了十年的“大员留守”的何斌,却有些心烦意乱,因为郑芝龙直到现在都没有兑现他的诺言——举荐他入朝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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