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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9章 新道 (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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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斐潜的话,让司马徽一阵沉默。

        其实汉代衰败,其实就是被皇帝和儒家两个方面共同作用之下,给彻底玩坏了。

        在汉初之时,整个朝堂的社会次序并没有像是当下如此的混乱和恶劣。刘邦带军攻入秦国时,诸将都去抢金银财宝,而萧何则带人去抢秦朝的档案馆,后来萧何根据秦国的法律,以黄老无为而治,清静守法,约法省禁,顺应民心的原则,对秦法进行了修改,制订出了《九章律》,以后“萧规曹随”,西汉建国的法制基础得以巩固和完备。汉文帝、汉景帝大体上都是依法治国的榜样,并没有把君主个人意志加于法律之上。

        汉文帝灞桥惊马事件,就是一个皇权无法凌驾于法律的典型案例。汉文帝想加重处罚,但最后仍然不得不依法办事。这就是文景黄老之治的表现。法律是天子与天下人都共同遵守的,身为帝王,也不能把自己的个人情绪和意志加于法律之上,但遗憾的是,由刘邦、文帝、景帝、萧何、曹参等一帮人努力开创的清静无为,依法治国的传统,被汉武帝和董仲舒两个人,联手掀桌了。

        汉武帝扶持董仲舒,是因为汉武帝想要用董仲舒来冲击黄老之学,汉武帝或许想着后世的皇帝会懂得再次扶持起另外的教派再来打压儒家,却没有想到大量新被提拔起来的儒生,在原本大量黄老之学的官吏当中,自然而然的形成了朋党,党争也就成为了儒家一项优良传统传统,并不断的发扬光大,直至变成真的“独尊儒术”。

        独尊儒术的政策在汉武帝执掌大权之后被强行实施,大量的儒生被提拔出来,这就结束了“文景之治”清静守法的时代,“以德治国”取代了“以法治国”。

        “以德治国”被朝廷表述为“德主刑辅”。

        原本的“刑”是有明确的条文规范的,但是“德”又是怎样的呢?董仲舒提出可以采用《春秋》来决狱。所谓“春秋决狱”,就是按孔子所著的历史著作《春秋》作为判案的依据。这是一部历史著作,一部历史书怎么能成为判决案子的依据呢?照董仲舒的说法,因为这部历史书是以“德”为基本原则的。

        官方解释权在手,那么许多法律自然像是全身上下只穿了袜子的人一样,不管大小丑美与否,全数露了出来,普通百姓说怎么如此行径果体的还管不管啊,官府会指着袜子说不是还有穿着袜子么……

        因此,有一帮熟读古书的儒家子弟在旁帮忙,皇帝或是大员要从史书中找出任何一条合乎自己心意的典故,简直不要太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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