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废奴 (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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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奴隶制,我大宋在这点上还算有可取之处。

        宋代在纸面上废除了奴隶制,将一切随从奴婢都改为雇佣制,赵宋早期,雇主若是打死奴婢,是可能会被律法要求偿命的。

        而在唐朝,主人打死奴婢,明文律法只需徒一年,私下里花些钱财便能消灾。

        当然,如果用后世眼光去看待宋代的雇佣制奴婢,依旧是反动落后的,但在当时还算具备先进性。

        尤其是在与异族统治下的北方相比,就更能称得上是文明之光了。

        南边的赵宋,奴婢与雇主是雇佣关系,但在我大金这边,奴隶就是奴隶,与牛羊马匹、猪狗牲畜同类,都属于主人的私产。

        尤其是女真贵种,他们不事生产,但名下却侵占无数良田,往日劳作全靠着汉人农奴,在女真贵种眼里,汉人农奴就像耕地的牛马一样,根本就不能算作人!

        金国朝廷为了供养猛安谋克,还会专门为他们发放奴隶,就像是地主给佃农配备耕牛、锄头一样,帮助他们打理田产。

        而当金国走到封建王朝末期时,天灾不断,贪腐横行,土地兼并成风,流离失所的平民百姓数不胜数,自然就又催生、壮大了奴隶交易。

        以至于生活在北地的汉人都已经习惯且享受起残酷的奴隶制度,毕竟对于剥削阶级而言,奴隶制度能够巩固他们的统治地位,并带来非比寻常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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