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年间,朝廷曾分别在淮安及山东运河城市临清兴建清江、长乐、龙江三船厂。
在当时,清江船厂负责制造南京、湖广、江浙等南方地区的内河漕船,长乐、龙江船厂则分别负责制造用作海运的遮洋船,以及郑和船队的大型海船。
后来经过近百年风雨辗转,随着下西洋行动的终止,长乐、龙江管理日渐松散,造船质量参差不齐,甚至发生厂家中途拆旧船充数,或卖船卷款而逃的荒唐事。
直到嘉靖三年,经工部尚书上奏廷议,决定裁撤长乐和龙江两大船厂,将其下属所剩的十八个分厂完全并入清江船厂,与清江原来辖下的京卫、中都、直隶三大厂并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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