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田尔耕依计而行,当中宣布侯家、亢家、赵家这十四家晋中富商各有十二条大罪。
《京报》上也同时刊登,言称此十四家晋商欺君蠧国,通虏卖国,本应叛处极刑,姑念资产抵罪,从宽发往南京闲住。
说是闲住,实际上却是监管。
这十四家富商及他们的家人,从此终身都要被软禁于南京孝陵,受整顿后的孝陵卫禁军看管,死后也必须葬在孝陵附近。
十四家的财产被全部被没收,这更没什么好说的。
无论晋商犯罪与否,皇帝都拥有天下的一切,私人之所以得以拥有财产,这是出于皇帝的恩典和赏赐。
抄没十四家于全国各地的财产,这是朱由校将皇家在他们身上的恩典撤去,而非是单纯的惩处罪行。
因此,朱由校并没有在这次大规模的抄家行动上多作解释,至于晋商们的抵抗,更是微乎其微。
为了这次查抄行动,朱由校准备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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