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下这十七个人,很快与之前的十四家公司合并成为一家联合公司,重组成为荷兰东印度公司。
合并后的荷兰东印度公司,联省议会如愿成为最大股东,但是他们保留了最初合资公司留下的那十七名商人作为最高董事会。
而最先提出抢占远东贸易的浩特曼,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十七人董事会中的决策者。
随着远东贸易的获利愈发丰厚,联省议会对东印度公司的授权也逐渐增多,甚至通过了一项令同时期其余欧洲国家都看不懂的议程。
议会那时候起,正式对荷兰东印度公司授权,他们被允许组建自己的舰队和军队,雇佣佣兵、发行货币。
除此以外,议会甚至赋予了东印度公司与其他国家定立正式条约,对占领地区实行殖民与统治的权力。
也正是自那时候起,荷兰东印度公司逐渐成为东起好望角,西至南美洲的庞大跨国贸易集团。
在第二次澎湖海战失败前,他们几乎垄断了整个远东贸易。
澎湖海战中的连续两次失败,对荷兰东印度公司在远东的贸易垄断地位,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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