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零三章:重建司法秩序 (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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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各地捕快来说,由于发案不规律,没有案件时就没有“陋规”的额外收入,生活水平也完全不一样。

        小地方的捕役,地位比大城市的捕快更低,因缺乏规费来源,生活得如同乞丐。

        但大城市的捕役,像是京师、济宁、苏州这些地方就全然不同了。

        其规费花样繁多,犯事的也一般都是有背景的大户子弟,出手阔绰,那些地方的不快往往生活得十分滋润。

        有的捕头,在大城市的繁华地带巡捕,这种陋规的灰色收入,一年甚至有成千上万两银子的进项。

        这是什么概念,朱由校费尽心思将全国私盐收归国有,到现在也才每年为国库提供了一千多万两的收入。

        一个捕头,收入竟能比国库更加富庶!

        这种风气,要坚决禁止,换句话说,朱由校这次要做的一同以往,就是要把钱挣到自己的腰包里来。

        灰色收入可以有,但是你不能拿太多,大头得朕到朕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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