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是奇迹!”彼得也跟着感慨。
这个狂徒简直邪门。
他们签署的合同当中只明确规定了播放的场次以及时间,其他的一概没有。
盈利则全部归发行方所有。
好像专门拍片出来给别人挣钱似的,让人完全摸不清头脑。
最古怪的是,所有人都不记得签署合同的经过。但书面文件一样也不少,包括合同的原件、复印件、几次会议记录和相关的书面程序。
甚至还有公证处的盖章,简直离谱。
以联邦调查局的能力,竟然没发现任何错漏之处,合同条款严谨到了苛刻的地步。
不违反合同,大发横财。
一旦违反,就面临着倾家荡产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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