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卡!”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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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别小看这一金,要知道在汉朝,一金理论上可以兑现一万钱。

        而实际上,随着货币多次重造,贬值,可以说实际价值更高。东汉时期,士兵的公子基本是用粮食换的,一斛约斤,即士兵每月斤,换算成钱的话,大概几十小钱钱钱一个月。一金基本上可以说是两百个月的工资了。

        几乎肉眼可见的,校场几乎所有大头兵的眼睛都开始红了,挑选还没开始,基本上所有士卒都展示出高昂的热情。挑选的项目有两项,骑术,射艺,可以说,公孙路就差明着说我要挑选白马义从了。挑选的工作自己让公孙函主持,自己则回到壤平城内。装作,不对,是真的饮酒作乐,边喝还骂骂咧咧的,大多是什么“挑选猛士居然不让我主持。这个老匹夫真狂妄!”“老奴忘主乎!”等,总之就是用自己能让王金,张艺眸转身的演技演出了一个活生生的心比天高又嫉贤妒能的纨绔子弟。

        “来来来,路兄真是海量啊!”劝酒的人是公孙恭。

        正所谓,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在公孙恭的家中父亲最大,之后就是兄长。家庭是个小社会,在家庭鄙视链中,他可谓是最底层,现在他看到了一个身份比自己高,个人素质却比自己差劲很多的同辈人,自然喜欢在他身边。

        “好,路兄再饮一杯!”,虽然喝酒的不是自己,但公孙恭脸上一阵享受。脸上就差点而写着,来吧,用你的无能和顽劣,尽情的衬托我吧!“这老匹夫,他凭什么,不过是在军中为我父亲多效力几年,攒了点资历,现在还不是被我父亲撵到辽东,竟然敢轻慢与我,我可是蓟候之子!”,公孙路面色通红,一脸狰狞的怒骂一声“早晚杀此贼子!”。

        然后就醉倒在案。听到这,公孙恭眼里冒出几分喜色,高姿态的站起身子,用蔑视的眼神的扫了一眼公孙路,对着门口喝到“来人,将公孙公子送回府中休息!”

        夜里,公孙度父子三人在卧室里相对而坐,“这么说,这竖子果真与公孙伯然不和!”,看到公孙恭点头后,他抹了抹肥厚的下巴,看来那件事可以做了。

        前段时间,他让人从辽东来往的客商那里打听到,公孙瓒在界桥被袁绍麾下大将鞠义所击败,目下已撤回幽州,所以公孙度已准备派人去袁绍处联络,这条旧大腿要断了,他当然要准备抱一条新大腿,或许可以用公孙瓒儿子和老部下的首级做投名状。

        “只怕公孙函那老匹夫狗急跳墙,他在军中可是威望极重啊!”“还有那竖子,他也带着三千精锐呢!”公孙康和公孙恭分别说道。

        “蠢货!为什么不动动脑子,就想着蛮干!那竖子,不是想杀了那个夺他威风的老匹夫嘛,我们便顺水推舟,帮他一把!”公孙度用着阴寒无比的语调一字一句的说道,原本眯成缝隙的小眼睛射出一道如刀子一般的眼神,直射向他的两个儿子,两人却不觉得寒冷,反而觉得热血沸腾,当初他们杀李敏全家的时候,父亲就是这个眼神,之后在辽东,他们一家就说一不二了。

        二人齐齐拜倒“父亲英明!”。三天以后,公孙函的士卒挑选已经接近尾声,在壤平城外驻扎的近三万士卒中挑选了三千弓马娴熟,精与骑射的精兵,只是他们之中很多都没有战马,此刻公孙度也非常有眼力劲的表示,不就是三千战马吗,随便挑,要啥有啥,说完还让他的儿子带着自己的手令从武库中提了三千骑兵的装备和弓箭,在公孙度眼里,这些东西不过是从右边口袋放进左边口袋而已,只要能麻痹这个纨绔子弟的脑子,就非常值得,反正对他而言,也不会有什么损失!在他看来只要公孙函和公孙度一死,这支劲旅也是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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