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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宣旨,放榜 (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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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赐玉如意一对,金千两,帛十匹,以示嘉奖。

        其麾下云字号特摄为皇商,领皇家内务府采买事。

        ……”

        李铭宣旨毕后,陈颍上前接过圣旨奉于香案上,焚香礼拜后,将圣旨请入宗祠内供起来。

        陈颍面上恭敬有礼,心里却是不咸不淡的,自己拿出了蜂窝煤的方子,解了朝廷大急,顺治帝这些赏赐不过平常,圣旨格式也不过是敕。

        倒是皇商的名头还算不错,文会上让郑恺一闹,方彦华回京后还真的为自己请赏了。如今“国之义商”换成了皇商,倒是一件好事。

        “国之义商”和内务府皇商相比就是名和权的差距,不可同日而语。

        “国之义商”不过是一个名号,实际用处十分鸡肋,也就唬一唬底层百姓和其他商户。平时能让那些官员稍加礼敬,但真正遇上大事时,根本不会在乎这么一个名号,反而还会开口让你出钱出资,简直就是一个道德枷锁。

        而皇商是有实权的,能从内务府领到油水丰厚的皇家采买之职,相当于半个官身。原著里薛蟠家里就是皇商,领着内务府的采买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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