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巨额精神损失费 (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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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在米国佛罗里达州,评审团判处著名烟草公司,‘骆驼牌’香烟制造商,赔偿一位遗孀236亿美金的精神损失费,合人民币1600多亿。

        事件起源于,该遗孀的丈夫13岁时开始吸‘骆驼牌’香烟,36岁时死于肺癌。

        因此遗孀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认为烟草公司疏忽,没有标注尼古丁是上瘾的,并且吸烟可能导致肺癌,导致其丈夫的死亡,对她的精神产生了损害。”

        “我靠!”听闻此言,陈宇都有点不淡定了,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这种事情都能发生,钱也太好赚了吧?

        不过话说回来,西方国家确实经常发生很多荒唐事。

        袋鼠国曾经还有一个妇女,走出商场时,因地板刚刚拖过,太滑摔倒,导致骨折,起诉商场,获赔两千多万。

        据说,西方国家已经有了某些成熟的上诉组织,专门靠恶意碰瓷,敲诈大企业而发家致富。

        这样想来,还是咱们大华夏人杰地灵,踏实多了。

        刘建柏的心更是凉得透透的,法尔考这么说,其主要用意不是在讲故事,而是在表明诺桦集团的态度,认为陈宇要十个亿不算多。

        如果他不给,诺桦集团将正式对刘家宣战,小船撞航母,无异于自取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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