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森狂饮,不知今夕是何年,一直喝到了天黑,醉醺醺的。
酒精果然有效,他的心没那么痛了。
而且这一桌子酒,似乎有种神奇的魔力,远超寻常酒的度数,令他晕晕乎乎,极度亢奋,越喝烦恼越少,越喝越开心。
“啪!”
“滚!”当此时,邻桌的一声怒喝,吸引了安德森的注意力。
他扭头望去,见识一名西装革履的男青年,狠抽了一个妖娆女青年耳光。
男人打女人,对安德森这种资深舔狗来说,是绝对无法容忍的。
他正准备拍案而起,去制止,结果后续的剧情发展,让他硬生生忍住了。
因为那个女人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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