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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千四百一十八章:一段往事 (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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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深不怕巷子深,这饭店里的饭菜若是香了,同样不怕藏得深。

        大饭店所处的位置,是一处繁华地带的中心,不过和周边新潮的建筑不同,大饭店的建筑风格以及楼体的形状充满了*代感。

        师彤彤是土生土长的漠北人,之前虽然是在小镇上生活,可对这漠北地域上的诸多传闻,还是知道不少的。

        吃饭的功夫,就给大家科普了一下这家‘胡同口大饭店’的历史。

        这家饭店主人的祖上,曾是前朝某位藩王家的御厨,最擅长做的菜是酥糖里脊配八珍,藩王家的老老少少都喜欢吃,这御厨不光会做这酥糖里脊配八珍,还会许多华夏的名菜,并且各个地区的名菜,只要是能叫上名字的,他都能煎炸烹炒一番,并且样样都是色香味俱全,只要是他一做菜,方圆几里内都是菜香。

        后来前朝灭亡了,这位御厨的*纪也大了,就回到了家里,他一辈子住习惯了藩王府的大房子,回到家后见自己家的院落小,就用了他这些*攒下来的钱,买了周边的地盘,盖了一栋大房子。

        而后,他将自己的厨艺传给了三个儿子,并且立下了规矩,只有厨艺最了得的那个,才能继承家业,剩下的两个只能分到钱。

        三个儿子当中,最终也只出了一个有烧菜天赋的,也就是如今这饭店老板的父亲,但真正会烧菜的并不是老板的父亲,而是饭店老板的母亲,当初兄弟三人比拼的时候,老板的父亲做了弊。

        乱世之中,吃更为重要起来,老百姓们希望能填饱肚子,哪怕是死于乱世,也能落得一个饱死鬼,不至于到了地下还饿着肚子。

        那些达官贵族们,从来都是以享乐为主,这吃的东西尤为考究。

        如今这饭店老板的父亲,因为做得一手好菜而声名远播,结果就被**的大统领给惦记上了,强行把他征了过去,结果一顿饭还没做呢,这个军犯就在迁徙的途中被打散了。

        饭店老板的母亲,一直守在大宅子前等饭店老板的父亲归来,两人本就是青梅竹马,在那个战乱而又传统的*代,相爱至深实属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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