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一章 养官杀猪 (2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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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怕是到了这个阶段,田光远还想着隐瞒,转移资产等手段以规避调查,就没想着跑到罗志学面前认错求饶。

        然后然后田光远就被督察院的御史带着巡警上门给带走了。

        随后,经过罗志学审批后,大督察院正式对田光远提起了公诉,从二品的右副都御使亲自上阵担任公诉御史,以贪腐、索贿、渎职、欺君等罪名提起诉讼。

        十二月十四日,大审判院对此案进行了半公开的第一次审理。

        三天后进行了第二次的审理并宣判:田光远本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子配合田光远转移资产,对抗调查,过去一年里强抢民女三人,同样被判处死刑。

        其余家眷被流放三千里。

        至于家产,自然是一股脑全部抄没了。

        案件中其他相关联的二十多名贪腐官员也是被一一判刑,大多死刑,少数还被抄家,家属被流放。

        田光远案件,也是大楚帝国立国以来,第一次半公开的调查并审判从二品级别的高官,其案件还上来邸报,然后传遍大楚帝国所有控制区,就连明廷那边都是通过大楚帝国的邸报,知道了这事。

        这在大楚帝国里其实很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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