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第一百十四章民国文4 (1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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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没分家,各房是没什么私产的,但不代表他们就不能有一点私房钱。

        就比如洛大伯,他在桐城当着大不不小的官,俸禄就那么一点点,还不够他出去吃喝一顿的,因此日常交际需要花的钱,就得从公中拿的。不说别的,洛大伯每月的月例就有两百块大洋。

        而洛三叔呢,每天和狐朋狗友瞎混着,也不可能一点钱不花,再加上他是幼子,深得洛老爷和洛夫人的喜欢,两人不会说叫小儿子手上一分钱都没有。洛三叔的月例少点,一百块,但他还有洛夫人偷偷私下里补贴,每月花出去的钱,可不止一百这个数。

        大哥和三弟都有月例,洛二爷这个实际赚钱的人,总不能一分都不给吧?

        因此洛二爷的份例和洛三叔是一样的,也是每月一百块。

        这钱就算是三兄弟的私房了,不必用于养家,因为他们的妻子孩子都由公中出钱养,夫人是什么待遇,嫡子嫡女庶子庶女又是什么待遇,一应都是规定好的。

        因此不需要三兄弟把这钱留下来,洛大伯和洛三叔都是月月花光了的,就是留下一点,也会被后院的女人和疼爱的子女弄走。

        但是洛二爷不一样,他只有一个嫡妻陈婉娘,夫妻二人也只有一个女儿洛霜,两夫妻都不是奢侈的人,钱全都给女儿攒着。

        等多了一点,洛二爷又想办法倒腾了几次手,虽然没有置办什么产业,但也让钱翻了几翻。

        也因此,洛霜的嫁妆里,除了公中给嫡女的份额,还额外多出了六万两,被洛二爷买成了各种珍贵的宝石,塞到了嫁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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