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劳改创收 (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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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

        “大孙所说的法院和大理寺有什么关系嘛。”

        朱元璋不由问道。

        目前大明司法是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并称三法司。

        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亦称‘三司会审’。

        在职权上,都察院相当于后世的检察院,大理寺相当于后世的最高法院,刑部则负责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

        对于大孙突然提出单独弄一个法院出来,朱元璋没有明白其中的意思。

        朱英解释道“三司的职责明确,在律法上也没有什么漏洞,在这其中最大的问题,并不是出在三司上,而是出在官员本身上。”

        “孙儿想要打造的法院,是以律法,除开皇家之外的所有人,无论士农工商,勋贵,官吏,都要受到律法束缚。”

        “想要达到这般的效果,就必须单独成立一套完整的司法班子,和其他的官吏,彻底的分割开来,并且不断的完善细节。”

        “如今我大明律法,是以刑法为主,兼有诉讼,民事等方面,而孙儿的想法,是改其道而行之,以民事,诉讼为主,另立刑事律法,使其泾渭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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