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共赴黑风遇狼群 (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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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白了,这是乌家玩的美人计啊,你是乌家的女婿,乌家安排人从江家沿送你去乌家堡,送你的是个超级大美女,一路上又是孤男寡女,我滴个老天啊,诱惑太大,太难把持了。

        不用问也知道,江雪也算是乌家的外围人员,就是用来考验自己的,如果自己把持不住,最多把江雪送给自己,也算是还了方家的人情,虽说有些微不足道,可这是方凌云自己选的,你上了江雪,还有脸要娶乌家的小公主?你也好意思?

        送上门来的可口‘美味’啊,吃还是不吃?

        反正自己对乌家完全没感觉,乌家刁蛮小公主若是成了自己的媳妇,以后的日子能好过才有鬼呢。方凌云知道自己的性子,对外人好说,你什么样都成,不喜欢我就不交往,反正和我没半毛钱的关系。

        可媳妇不一样啊,朝夕相处,同床共寝,一个锅里吃饭,是人这辈子最亲近的人之一,躲是躲不开的,必须好好处啊,要不然大家都遭罪,谁也别想过上好日子。

        和那刁蛮公主比起来,眼前的江雪多好啊,性格和声音一样的柔,女人就该这样,除了太漂亮这个缺点外,方凌云挑不出毛病来。最重要的是,她是乌家派来试探自己的,本就有牺牲她的意思,不如……不如自己就勉强接受了?

        收下江雪,带着她回申城,以后和乌家就再没关系了,反正原本方凌云也不觉得和乌家有毛的关系,无非是上三代的交情,方家长辈都已经作古了,也不能总为他们活着吧。何况他对父亲一系真没多少印象,别说爷爷在他出生前就已经挂掉了,连父亲的印象都不是很深,记忆里最多的是母亲。

        连老钟叔看他的次数,可能都比父亲多,至少老钟叔一年肯定会来一次。太小的时候不说了,从方凌云有记忆开始算起,父亲回家的次数,十个手指头真的能数得过来,作为父亲,他不及格,懒得理他。

        收还是不收?这是个问题,一个纠结的大问题。

        转头看去,不知何时,江雪脸上多了块粉色的纱巾,将她的绝世容颜挡住大半,一层轻纱,又是一种别样风景。吾草,这小女人一条纱巾,就象换了个人似的,不同的风情同样的诱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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