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觉得假也要做 (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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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多数是通过把自己的财产放入一个带有慈善性质的基金会,比如知名的盖茨和梅琳达基金会,于是,他财富看上去在法律上跟他没有任何关系,是属于基金会的。

        其实,“裸捐”后的财产,依然受到他们的控制与支配,只不过具体操作方式,是通过对基金或公司的控股投票来执行。

        这一点,美国的民众和主流媒体其实也都是知道的,不然,裸捐之后的盖茨和巴菲特,哪能年年都在世界首富榜的前三位晃悠?

        后来的小扎同学在这方面总是更直接一些,他干脆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来管理的自己“捐”出去的财产。

        不说一向耿直,摆明了就说我非常在乎钱的小扎同学,比尔·盖茨·梅琳达基金会,实际上就是一个以“慈善”为目的,但通过“类投资行为”,维持长期运营的非盈利性私有基金。

        这里有几个需要注意的关键词:慈善、投资行为和私有基金,同属这种性质的知名基金会还包括美国知名的洛克菲勒基金等。

        首先,因为挂了慈善的名头,所以强制性的,至少每年要捐出相当于基金会资产的5。

        其次,这个挂着慈善旗号的基金会,是可以投资的,比如盖茨基金会,就投资了众多石油公司、可口可乐、麦当劳等——话说,这看起来和他宣扬的绿色、环保、健康完全是处在对立面的。

        最重要的属性,就是私有基金,他们满世界嚷着捐出去的钱,归根结底,其实还是私有的。

        那这些聪明人为什么要费力巴拉的成立这样的基金,而我们国内的那些看上去脑袋没他们灵光的富豪们,偏偏就不费这个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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