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基本作战单位,主官为统军校尉,另设典军校尉2员为辅;度量官1员,负责财务稽核,文书官1员,负责文书档案;下辖3个哨和直属队。
直属队包括:
侦察队:战术侦察及特种作战。50人。
警卫队:中军及营地警卫。30人。
督察队:军纪军法,战时充当督战队。20人。
卫生队:医疗及战场救护。20人。
教导队:士官及低级军官养成。30人。
运输及后勤队:物资运输、保管、分发,营地建设和其他。100人。
(警备军各营额定人数为500人,管理架构与正军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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