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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四章 灵智初现 (1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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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塔诺夫山脉的山泉和雪水孕育出一条不甚宽阔的河流,这条河流穿越山林和牧野曲折地流入阿穆尔河(中国称黑龙江)。山林里许多野兽都会在河边饮水,所以这条被人称为兽饮河。

        斯塔诺夫山脉的边缘,兽饮河的北岸,沿河居住着五百户来户人家。这些居民总人数不到两千,但成分复杂。在四平方公里的狭长范围内俄罗斯人、中国移民、中俄混血儿相互杂居,而且时常因为各自的利益发生冲突。尽管在许多问题上居民们无法相互认同,但所有的居民都认同一点,那就是镇子的名字——沃尔克镇。

        沃尔克,在俄语中是狼的意思。将狼作为小镇的名字,原因很简单:全镇的居民都知道,要想在复杂恶劣的环境中生存,就要像狼一样,不但自身要够狠,而且还要和同自己一样狠的人联合起来。

        于飞的叔叔于大有是沃尔克镇上的老户,他的俄式院落位于兽饮河上游镇子最西边。于飞到来的时候,于大有已经上了岁数,衣食住行都要靠于飞和家里的佣人照料,所以于飞实际上才是宅子的真正主人。自从于飞开始做走私野生动物的买卖,宅子四周就树起了三米多高的围墙,原本生长在院落周围的树木也被砍伐殆尽,站在宅子的阁楼上可以毫不费力地看到整个镇子。宅子原本的美感已经不复存在,配合着终日进出不断荷枪挎刀的大汉,俨然成了小型的军事基地。当地人都管这个宅子叫于家大院,而东欧和远东的黑道上,这个宅子就是大名鼎鼎的远东狼穴!

        林火和他的母亲张淑华,跟着于飞走出了森林,来到了沃尔克镇,走进了散发着血腥和死气的于家大院。在于家呆了三个月,于飞对于他想要的东西只字未提,反而给张淑华和林火弄到了合法的身份,并且把出卖白虎赚到的两千万分了一半存在了张淑华的户头上。张淑华本不想收下如此巨款,可于飞再三强调,这笔钱是林大壮应得的一份,而且林火年纪尚小,要想有个好前途,钱是必须要有的。

        张淑华犹豫再三才接受了一千万美金的巨款,但同时也做出了一个决定,搬出于家大院,领着小林火过日子。

        “大嫂,你说这话是看不起我于飞。大哥是因为我才过世的,他的儿子就是我的儿子,我怎么能让你们孤儿寡母的到外面去住。这个镇子虽然小,可够乱的,你们出去我哪能放心呢!”于飞当然不会同意张淑华和林火搬出去住。

        张淑华看着脸红脖子粗的于飞平静地回答道:“于飞,这三个月我想清楚了,大壮的死主要是我害的,要不是我非得要留在这里,他也不会去冒险。现在,我留下了,可活着也没意思了。唯一能做的就是把孩子拉扯大,让大壮在地下过地安心。”

        “大嫂,我这里缺吗?还是手下和佣人对你们不好?我于飞在道上多少有些名气,总不能让人笑话我连个孩子都照顾不周,保护不了吧。”于飞叼着烟在客厅里转圈,似乎受了巨大的侮辱。

        张淑华挺直了身体,对面有怒色的于飞说道:“这里的条件很好,你对我们母子更是没说的。我决定搬出去是为孩子着想。我说了不怕你生气。你看你这个家,里外除了年老的佣人就是凶巴巴的手下,孩子在这个环境里,很容易学坏的。我和他爸都不想让他长大了再受我们遭过的罪,走我们走过的邪路,所以从小就应该管好他。可能,你现在没感受,你要是有了孩子,你也会这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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