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律法,都是新皇登基之后,制定完成,那就一直用着。
现在有着江枫。
差不多已经是五年修改一次了。
这样的国策,可以说已经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参与制定大唐律法的人,也从第一次的那些大儒,变成了现在的刑部和大理寺以及鸿胪寺和太常寺以及司农寺等等部门。
不再是单一的几位大儒,用几个月的时间,去研究出来律法。
而是在第一次的律法之上,增加律法。
这就是江枫的建议。
“臣附议。”
孙伏伽还是第一个站出来,不是因为他参与了律法修改,有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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