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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二章 突变 (1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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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这次是主力出动,而且,还有很大的可能去北京之后,就驻扎在那里多年

        。()临行之前,孙元自然要做许多准备。

        实际上,他也不认为自己被卢象升推荐为宣府参将,将来接替卢大人执掌天雄军一事有必要先同大家通气。

        这事不过是他与卢象升的私人谈话,在事情没有办成之前,若是走漏了风声,只怕会黄。

        更重要的是,宁乡军新兵还好些。他们毕竟是俘虏兵,陕西河南老家那边是回不去了,只能跟着孙元一条道走到黑。而老兵都是宁乡本地人,如果叫他们知道以后要在宣府生根落户,都不会太乐意。古人的家乡观念都重,所谓人离乡贱,出门对他们来说就好象是无根之萍。也因为如此,在这个时代,很多人一辈子都没出过远门。对他们来说,这个世界究竟是什么模样,又有什么关系呢?

        两千主力步兵肯定是要带走的,一百新练的斥候骑兵也必不可少。至于库银,也可能是要起出来的。

        至于宁乡卫这边,孙元则让上一次在滁州大战是受了伤的总旗军官卫青化和四个小旗带着两百个士兵留下,暂代宁乡所千户军官一职。

        这个卫青化说起来是个很奇怪的人,按照温老三的说法,就是一个失了心窍的疯子。怎么说呢,此人打仗本是很不错的,是个莽夫一样的人物,每战都喜欢冲锋在前,人称卫疯子。卫青化以前叫卫小六,他这个名字还是孙元给他起的。

        此人并不是费洪的手下,以前也没当过兵。是孙元当年在中都凤阳时将他从死人堆里救回来的。大约是全家老小都被农民杀了个精光,这人的脑子就变得好象不太对劲。不过,卫青化在打仗上倒是有些天赋。刚来宁乡时,孙元就让他做了自己的侍卫保镖。这小子虽然疯,可脑子却灵,在孙元给军官们上课的时候就偷偷学会了读书写字,又学会了如何带兵打仗。

        见他有如此才能,孙元索性就将他放到部队里去锻炼。不过一年,就从一个小小的步卒子硬生生地升为小旗。在滁州又因为军功被提拔为总旗军官。在孙元面前,此人就是一条忠犬。除了孙元,其他无论什么人,不管是威信极高的费洪,还是位高权重的朱玄水,通通不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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