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论》在某一日,刊登了朝廷正在商议大幅度减低农税的消息……
这不再是仅限于富贵人家的事了,这是整个国朝所有子民息息相关的。
本朝在农税方面,主要是沿用了前朝的两税法。
早年,对于两税的征收,一般是根据旧例而征取实物,大致是每亩每年征取一斗。
由于当时既有“三十而税一”,也有“二十而税一”,加之有过半的士族土地不用纳租税者。
所以这种租赋重担,大部分都落在了无权无势的底层百姓身上。
因为两税之课取实物,更是出现了所谓的“支移”和“折变”。
何为支移呢,就是民户在缴纳实物的时候,朝廷本着“以有余补不足”的想法,是尽可能的让民户不要在本地缴纳,而是要将其缴纳到北方边境驻扎大军之地,所以称之为支移。
两税的的征收,一般是征取实物的,但并非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有时候要“以麦折钱”,有时候又要“以钱折绢”等等,是为折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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