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级和第十九级便是各乡佐吏、各州郡底层公务员,包括如今的各县尉下属的门曹兵丁,在汉朝这些人往往都被当成官兵,明清以后称之为三班衙役。
这种人的地位很低,在明清时期几乎等同于罪犯。而且也没有任何收入,往往需要靠敲诈商家、勒索娼妓屠户来维持生计,被称之为规费。
但陈暮很清楚,他们的作用其实就是警察,如果把维护治安的人看作是罪犯,那这个地方的治安形势就可想而知有多糟。
像明清时期,三班衙役在地方上可以说是一大害,压迫底层百姓,收受贿赂,包庇罪犯,制造冤假错案无数。
因此提高门曹兵丁的地位,将他们放入吏员的行列当中,让他们不被歧视,有上升空间势在必行。
很多人以为明清时期官衙机构简练,一个县只有县令、县丞、县尉、主薄、巡检、教谕等等不到多个有品级的官员,好像看起来人数不多。
但这是没有算吏员的,六部户曹、三班衙役、地方巡视,一个数万人口的县,数百名吏员,上千名衙役是常有的事。
清代曾任四川巴县知县的刘衡记载,他到巴县上任时,衙役竟有人之多,都快能组建军队了。
所以真正的简练机构,并不是看表面上有几个当官的,而是要明确公务员人数。
像现在青州因为广纳流民,一个大县十万人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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