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暮笑了笑:“刑法志言,取其非物谓之盗,律令曰:盗二两金者弃市,此人臧(赃)获,得失物直(值)三两金,弃市无可厚非。”
盗窃罪在汉朝是极大的罪,分为四个等级,偷1钱-22钱或者价值1-22钱的物品,罚金1两。
偷110钱到22钱的物品,罚金4两。
110到220,关3年。
220到660,关5年。
660枚五铢钱到二两金之间,无期徒刑,脸上刻字。
二两金以上,弃市。
一斤金子价值一万钱,十六两为一斤,那么一两金子就是625钱,二两金子,就是1250钱。
弃市是什么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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