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大明百姓面临着一个严峻的问题,纳汉族女子的成本非常高,对于家产并不富裕的人家来说,这一条非常难。
另外一点那就是大明百姓有着大明式的狡猾,因为明的土地是按照人头分的,儿女越多,土地就会越多,但是,土地只要不耕作,官府会罚款,如果连续三年不耕种,那么土地就会收回。
那就是土地多得耕种不过来,像朱明时期那些没有土地的流民已经完全消失了,想要依靠扔仨瓜俩枣已经雇佣不到长工和短工了。就像想买奴隶,那是不允许的,无论是权贵和普通百姓,都不允许圈养奴隶。
于是,聪明人就发现了大明律法中的一个空子,那就是纳异族女子为妾,这种纳妾,并非为了延续子女,也非为了享受美色。而是单纯钻了法律的空子。
创下这个记录的则是一名叫白安师的山东登州人,因为此人比较心善,在崇祯四年开始,一直依靠经营炊饼,也就是武大郎的那种营生,虽然赚钱不多,却收养了二三十名孤儿。
鼎新元年,大明登州府重造户籍,白安师有三十九个养子二十七个女儿,以及亲生的四个儿女,按照朝廷颁布的法律,他的子女并没有成年,不能单独分户,然而这些孩子却在登州养活非常吃力。
直到朝廷在瀚海省分配给了白安师十万零八千亩土地,其中包括七万余亩草地,三万余亩林地。这些土地对于白安师而言,既是幸福,也是烦恼。
如果不开垦,那么官府会收走,可以想卖的话,那里的土地根本就没有人卖,在抵达瀚海省以后,他用了五百五十两银子的价格,买到了一百二十七名斯拉夫女子,这些女子全部纳为妾。
不曾想这些斯拉夫女子,非常勤劳,比成年男子还要能干,她们起早贪黑,她们任劳任怨,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白安师先后纳了一千六十多名斯拉夫女子为妾,这些女子名义上是白安师的妾,可以在付出一定口粮,就可以让她们给自己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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