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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四章居委会大妈和城管大队(三更) (3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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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秦朝对于热心群众就有着丰厚的物质奖励,当然,有了利益,就可以极好的带动他们的积极性。
全旭按照整个全氏大院的工坊分布,进行了详细的划分。
全楼集商业街正式更名为富民街,成立富民居委会,采取商二民八的方式,成立七个人组成的居委会。
当然,全旭并没有采取后世的民选,居委会主任就被指定为三娘的母亲汤邱氏,毕竟肥水不流外人田。
对于居委会主任以及负责各种事宜的委员,全旭不是采取无偿服务,而是需要支付工资的,居委会主任和委员的工资,按照大名府的普通水平,既主任每月一枚银币一石粮,委员每个月五斗粮食,五钱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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