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低价从牧民手里购入羊毛,转手卖给纺织厂,不远的距离,便是近一半的利润。
这样的行动,让牧民们受益匪浅。
虽说是低价,还有“以物易物”的情况,可草原的经济就这样,牧民的生活也就这样。
有钱就够了。
为了鼓励牧民主动和大明商队交易,朝廷还颁布法令,向后者售卖羊毛到达规定数额的牧民,可以获得大宁、开平等城池的通行资格,能够以较低的价格,从大明这边购买他们所需的物资。
这意味着,条件好一些的牧民可以转换身份,在大明和部落之间充当二道贩子,也赚他一笔中间商的差价。
所以这一年以来,很多牧民都借此提高了生活水平。
再相对而言,位于肉食者阶层的大小首领获利更大。
商队往来是需要贿赂他们,以保证能顺利拿到货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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