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盛行商贾之事,多国以经商取富贵……有这样的国情在此,其国法也是多重视商业。”
“律法除了是一种束缚,防止有人作恶之外,也算是一种鼓励。”
“在经商过程中,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要给人说清楚,能让那些本分经商的人大胆的做去,放心的去做……以后出了问题,也能有法可依,让双方弄个明白。”
朱见济特意把负责编修律法的那些大臣召集过来,跟他们说道。
不只有这些人,还有当初随佐安来到大明朝的罗马学者也被皇帝叫过来了。
朱见济历史学的不好,但高中教科书上对罗马好歹也是讲过一两个课目的。
作为浓缩的精华,能登上教科书的都是格局大、影响深远的东西。
朱见济对罗马别的不了解,可对“罗马法”这玩意儿还是有所耳闻的。
而大明朝和西方建立起稳定的联系后,也没有停止对罗马残留物品的收集,特别是那啥《民法大全》,虽然在东罗马衰败之后被损坏,但通过搬运过来的残留档案,还有一些学者的补充,倒也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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