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八、杀恶霸 (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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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二十八、杀恶霸

        第四日,我在西门县张贴了一张布告,并且尽量用的是平和的说话的口气,宗旨就是两日之内交粮食上来。

        布告全文如下

        “西门县百姓,请注意。

        西门在岭西一带实属有名大县,肥沃良田二百余里,自古也是产米盛区。人才济济,世家大族也有不少。这里也更是读书人之乡,深明大义,注重廉耻。近年来,粮产歉收,军粮被贻误,意料之中。

        今年早稻已收近尾声,晚稻已经开启收割,居民必然不缺食粮,不如上缴一部分,为国家分忧。日前,西门县周驻军已无一升一斗米。你们与驻军同乡共井,非亲既友,更应该相互帮助,相互体恤。更何况,正是他们保卫了我们的安全和财产。缴纳赋税养兵,古今如此。

        何以忍心见他们挨饿呢?

        日前,耿县丞建议从平措和理塘两县借调粮食以充军粮。这两处均为小县,尚且能够纳完钱粮尚有富裕,为何我们偌大的西门县要向小县乞讨,不觉得可耻么?就算是从平措和理塘两县运来粮食,这份钱粮以及情谊你们终究也是要还的,且很有可能是加倍。

        退回一步来说,苦弄个顽固抗拒、拖欠钱粮之名,使堂堂大县黯然失色?这种事羞耻与否,请诸位深思。

        本官即为钦差大臣,专职催征钱粮,以供兵食。按照惯例,每石粮加收损耗一斗,为普天之下的通例。现特别放宽条例,凡缴纳本年的钱粮,一斗只加收损耗五合,每石只加收五升。此五升款项仅作为粮仓等公职人员薪水粮饷之用,以及其他各种修缮费用,本官不要,更会从之前收缴的贪墨银两中拨出相应数量,作为补贴之中。若能在两日之内缴足钱粮,本官还将奖励一斗米。

        若诸位依然我行我素,拒不执行,那优惠政策将无,并且本官会使用苛刻严刑。南厂三百六十六式刑罚,均为有效。若你们觉得可对抗本官,对抗南厂,还能对抗大月国的法度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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