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
曾彪身旁的十来个乌合之众,喉咙里发出阵阵怪叫声,手中拎着铁棍朝着陈天华他们围了过去。
这些地痞们的脸上,个个都挂着兴奋无比的神采,就像是在捉弄三只绵羊似的,那种轻松样。
他们习惯在刀口上舔血,过打打杀杀的日子,就像是嗜血的野兽,好些日子没有和人血拼,浑身痒痒的难受。
身体里的嗜血元素,估计早就躁动不安了。
当然,在他们眼里,这个怂蛋茅新和那个少爷,再加上那名保镖,根本用不着他们使出全力去拚杀。
今天,他们只是想看到流血,瞧着这三个男人在自己的砍刀、铁棍下抱头挣扎,岂不快哉?!
一群打手的职业病,恐怕就是这种变态的扭曲心瘾。
面对杀气腾腾的十来名地痞流氓,茅新脸上的表情是非常淡定,嘴角还挂着冷笑。
只要有大少爷在,还用不上他动手嘛?
他连随身携带的刺刀都没拔出,就主动退到陈天华身后,免得妨碍大少爷施展拳脚。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