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修真小说 > 神仙谱 >

之人物分析(三) (4 / 4)

 热门推荐:
        于是,女娲规定一对夫妻必须有一定的居所,夫妻不可分开,不离才会不乱;

        女子得到男子为有“家”;而男子得到女子为有“室”。

        从此“家室”便成为夫妻永远的住所了。

        关于女娲的地位和身份之争,早就由来已久。

        从最早出现女娲的汉代奇书《山海经》中可以看出,在盘古开天辟之初,世间除了盘古之外,女娲是人世间第二个出现的人物了,也是世间第一个出现的女性,是她化生了万物,进而抟黄土造人形,故此号称“人祖之母”、社禝福德正神、创世始祖等。

        所以,女娲的地位理应排在“三皇”之上(史称:天皇、地皇、人皇),而并非排在三皇之内或者排在三皇之下。

        这里提到的“三皇”,其中之一是“人皇”神农氏炎帝。

        据传,炎帝的母亲应为九天玄女,其依据是“九天玄女”应是“九天壬女”,因为“壬”是天干第九位,玄色即黑色,所以九天壬女即是九天玄女。壬女即为炎帝生母。

        而九天玄女和王母娘娘与女娲娘娘又为同代人物。

        由此为据,女娲娘娘的地位实则排在三皇与诸多神仙之上才对。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笔趣阁;https://www.shoubanjiang.com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