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那手臂上的伤口自己刚刚看了一下,不像是山林里的树枝灌木刮的,反倒像是自己的手指甲挠出来的……
算了算了,管他那么多干嘛!
反正自己只要把人带回去交差就行。
嗯……就是回头局里问起来,我该怎么解释自己只去求个签,就把人给捡回来了呢?
实话实说?
哦!堂堂刑警大队长,查案子不信科学,信起玄学了……
关键案子还真给破了!
这传出去自己怕是要被当成封建残余?
要是往后警局里人人效仿,右腰戴配枪,左腰挂签筒,遇事不决围一起来支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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