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二章 宣判 (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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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家标准出台之前,在人民的生命安全之前,任何人,都没有资格说出‘我这么做是合理的’这种话。因为从我当事人的角度出发,被告方认为的合理,恰恰就是一种不合理!”

        “这扇门连训练有素的消防队员,一时半会而打不开它。既然对方喜欢假设,那我们是不是也可以假设一下,如果这次事件的当事人不是鲁中平教授,而是一位重症患者,在拨打120之后,就是去了行动能力,那么即便是救护车和消防队同时抵达楼下,这位患者,还能有生还的可能吗?”

        “因此我们不能在已经既成的不合理事实面前,还去高谈阔论什么‘合理’,更不能简单地将门和锁就直接划上等号。”

        “我就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请问被告,从古到今,门与锁,它们的标准一样过吗?在我看来,门的安全标准,从来都远低于锁的安全标准,这才是事实!”

        靠!胡律师额头一下子都见汗了,对方明显是个高手,找到了一个能够影响法官判断的角度。

        “对方律师这说法有误导法官同志的嫌疑。”周至见胡律师一时词拙,立即举手:“法官同志,我请求发言。”

        “周至同学,你可以发言,不过注意,只能回答控方律师的这个问题。”

        法官对这场官司其实也饶有兴趣,而且已经看出来,双方似乎都能够接受输赢两种结果,他们都不太在意“输赢”,他们更在意的,是“对错”。

        “对方律师提出自古以来门的安全标准,从来都远低于锁的安全标准,这是事实。”周至侃侃而谈:“但是却忽略了一个基本的前提,那就是这并非他们的主观意愿,而是受客观条件的限制,导致的不得不无奈接受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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