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死侍 (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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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得去加油站了。”

        看到油表指针快要到底了,孟祖调转车头去往了加油站。

        来到自助加油站,孟祖下车信用卡插入其中确认了金额后就拔起了油枪,将其插入了车上的加油孔。

        在等待加油的过程中,孟祖看到另一侧的正在加油的汽车是一辆69年的福特野马Boss429,心里不由得攒了句好车,一条比格犬老老实实的蹲坐在那个给车加油的男人身旁。

        看到正在加油的男人侧脸,孟祖感觉好像是认识的人,便出声试探道:“约翰?”

        男人听到有人叫自己便回过头来,“伊文!”

        看到对方的正脸后,孟祖不由得愣了一下,“约翰,两年不见你变化有点大啊!”

        这个男人名叫约翰威克,是个已经退休的杀手,当初孟祖在得知大陆酒店时还以为是巧合,等到第一次走进大陆酒店看到那个长的很像康斯坦丁和尼奥的人后,心里顿时就信了七八分,然后就从前台卡戎这里得知了,这个男人就是爱狗人士约翰威克。

        在狗命三部曲里,约翰威克原本是一名退休杀手,然后一个黑帮老大的儿子闯进约翰家里,不光偷了约翰的车,还杀了约翰已经去世的妻子给他留下的狗,这使得约翰忍无可忍,为了复仇而重出江湖,导致后续一系列事情的发生。

        孟祖在成为大陆酒店的会员后也是听说过约翰的大名,绰号夜魔,意思就是夜里的魔鬼,每次完成任务都是神出鬼没,往往对方在还没有看到约翰时就已经被解决掉了,约翰是纽约大陆酒店的王牌杀手,他的身手和实力都是最顶尖的,就算放在整个大陆酒店来比较,约翰也是属于最顶尖的那一撮杀手。

        孟祖之所以能够和约翰认识,除了经常会在大陆酒店的酒吧里见面外,最主要的是孟祖在大陆酒店接任务的奇怪要求,做为一个杀手约翰是很合格,不像孟祖那样挑三拣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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