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判决 (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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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道网侵权案审理之后的第三天,法院正式宣布判决结果:“盘古博士的论文首先由科学院在杂志《科学促进会》上进行发表,《科学促进会》作为全球最权威的科学类杂志,其影响力是大众皆知的,而道网作为全球最大的文库,与《科学促进会》有着长期的合作。”

        “因此,在杂志刊登了这篇论文之后,道网根据以往的合作条款,直接转载了该文章,但并不知道《科学促进会》杂志没有获得相应的版权。”

        “在得知该论文的版权存在问题之后,道网的运营人员积极纠正错误,在第一时间下架了该付费论文,由此可以看出,道网并不存在故意侵权一说,但侵权的实事却已经切实存在。”

        “由上所述,经过本席法官讨论研究之后,认为道网侵权实事清晰,但不为故意侵犯,所以判决如下:道网立刻停止相关论文的销售并立即下架,对于其他类似的问题应于自查,道网限时向盘古博士当面道歉,并支付赔偿金额两千三百五十六元......”

        这起官司,看上去是道网输了,实则上却是盘古没打赢,因为这点判决对于他们来说不疼不痒,根本没有涉及到道网所存在的问题。

        辛允在得知是这样的结果之后,首先就给天启打了电话告知一切。

        这样的判决理由漏洞百出,只着重说了天启的《相对论》,对其他作者作品的违规收录只字不提。

        而此刻,天启已经从伍锋那里获知道网东方区总编典心可能是光明社的人,官司是这样的结果,也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

        天启挂掉辛允的电话之后,首先打给了身职自己司机的安全局特工:“你好,现在能翠湖别墅来一趟吗?”

        这名安全局特工名叫庆安,他平时就住在科学院的职工宿舍楼,天启要车的时候会直接打电话。

        他在接到电话之后,马上就驱车来到了别墅:“天启博士,你要用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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