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徐卫故意伤害案之二 (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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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老人家还是先回去吧,明天开完庭再说。”阿蛮又劝说了老人一句,老人也就离开了。

        翌日九点,徐卫故意伤害一案在临海县人民法院正式开庭。

        徐卫精神萎靡地在两名法警押解下,坐在记录台前的站笼内。

        一切庭审准备工作顺利结束。

        审判长和两名人民陪审员庄严地步入法庭。

        审判长被告人,临海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你故意伤害徐春梅,张巧儿一案,请你发表答辩意见。

        徐卫徐春梅是我打伤的,我认罪。但张巧儿不是我打伤的,我不认罪。

        审判长请公诉人围绕张巧儿被害一案向本庭举证。

        公诉人一,被告人供述。被告人虽然没有直接承认袭击张巧儿,但其供述当天他骑自行车去市中院开庭,经过张巧儿被伤害的具体地点。时间上也基本吻合。

        二,两名证人的证言和辨认笔录。两名证人见到张巧儿摔倒后,路南侧的芦苇荡走出一个穿着,身高,外部形态均和被告人高度相似的青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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