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五年六月三十日上午九时,临海县法院第三审判庭。
孙兵副庭长身着笔挺的制服,步入法庭,独任审理孙荣法定继承纠纷一案。
孙兵副庭长庄严的宣布开庭,书记员苗梅摆好了记录的姿势,准备记录。
孙兵首先发言:“双方对由我主审本案,由苗梅担任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
阿蛮回道:“原告不申请回避。”
孙江回道:“不申请。”
孙海接过话茬:“谁不拿钱给娘治病,我就跟谁急!”
阿蛮一看孙海乱说,忙提醒了一句孙海:“海子,法官是问你对由他审理这个案子,你有没有意见?”
孙海点点头:“那我没有意见。”
审判长孙兵按程序推进:“原告的诉求,支持诉求的事实和理由与原诉状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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