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张学房拒执罪一审 (2 / 3)

 热门推荐:
        “我凭什么还这笔钱我根本就不应该还这笔钱。他们拿了一个什么狗屁的价格鉴定书糊弄我!我要申诉,我不服!”张学房气急败坏的回答。

        “既然双方无法达成和解,请公诉人举证。”审判长道。

        ……

        “经合议庭合议,本院认为,尽管在案件没有进入执行阶段时,被告人就转移了房产,而且所签购房合同为分期履行,其转移行为持续到了执行阶段。被告人在明知其面临执行的情况下,逃避债务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判决如下:

        被告人张学房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于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闭庭!”审判长董兴才敲响了发槌。

        “阿蛮兄弟,我虽然被判了刑,但我不怪你。因为你就是吃这行饭的。但我请你告诉钮玉吉,得饶人处且饶人,据说他上诉了,阿蛮兄弟,你把我说的话转告他。毕竟我们都是同学一场,让他放过我,我会报答他的。”

        塔app更多优质免费,无广告在线免费!

        两名法警上来将张学房带离了审判庭。

        三日后,在同一个法庭,由孙兵副院长主审了临海县实验中学诉张学房、高山公司撤销权纠纷案。判决撤销了张学房与高山公司之间的房屋转让合同。临海县实验中学取得了胜诉。就意味着可以通过拍卖张学房的房产来偿还债务。

        张学房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了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该案尚未开庭审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