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三章何中平非法行医案一审 (3 / 4)

 热门推荐:
        “刘翠兰,你现在对何中平是什么意见呢”严正军问。

        “何医生是个好人,我不应该告他,我现在对他表示原谅。我现在不要求追究他的任何责任。”刘翠兰道。

        “请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发表质证意见”严正军又指令道。

        “无异议,证人证言恰恰能证明我方意见,被告人何中平采用针灸、按摩、服用中药等多种治疗手段为病人实施了诊治。构成典型的非法行医罪。”余松平的脸上露出了几分满意的笑容。在法庭上没有比对方为自己举证更感到舒服了。

        “对证人证言真实性无异议,但证明不了被告人犯了非法行医罪!”小张道。

        “请辩护人向法庭举证。”审判长指令道。

        “向法庭举证被害人刘翠兰的谅解书份。证明刘翠兰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已经给予了谅解,降低了本案的社会危害性。”小张边说边将刘翠兰签字的谅解书提交给了严正军。

        ……

        “经合议庭合议,本院认为被告人何中平无行医资质为病人诊治,情节严重,构成非法行医罪,但未造成人员伤亡,且证人证言可以显示,有定疗效,很多患者得到积极救治,辩护人提出的本案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意见,本院予以采信。另外被害人刘翠兰已经对被告人何中平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可以作为个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但辩护人提出的证据不足,构不成犯罪的辩护意见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信。综上,判决如下: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