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十2月4日上午9时,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在第2十法庭开庭审理陈兵提起的2审离婚案。
陈兵提起上诉称,原审法院没有注意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张桂儿夫妻长期不和的事实。判决不准离婚是错误的。请求2审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准予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离婚。
因阿蛮与陈兵原系同事关系。阿蛮让王大发律师代理了桂儿参加2审庭审活动。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请求2审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王大发神情自若的答辩道。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双方是否有新的证据向本庭提供?”审判长江琪发问道。
“上诉人有新证据向法庭提供,我方现向法庭提供被上诉人张桂儿与张花花手机通话录音磁带1份,证明上诉人与张花花是情人关系,上诉人系婚内出轨。上诉人在本案中有明显过错。”王大发边说边从公文包取出微型录音磁带1盒交给了审判长江琪。
读者身
“使用播放设备播放证据,以便上诉人质证。”江琪接过磁带交给书记员说。
书记员用事先准备好的微型录音机对证据磁带进行了播放。
“张花花,你这个狐狸精,你每天把我的丈夫弄去睡觉,有意思吗?你破坏别人的家庭有意思吗?”这明显是张桂儿充满仇恨的声音。
“你的丈夫陈兵愿意和我睡觉,你管得着吗?你有本事可以把他管住,别让他出来嘛。”这是花狐狸张花花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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