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往高收入就代表着高风险。
合同为期三年,在合同当中,明确表示了她必须在三年之内赚够十个亿。
当然,这十亿是指税前,而不是税后。
也就是说,三年下来,挣十亿她能拿到八亿,至于纳税,则是由她来负责缴清。
而在此期间,不论是服装还是身边助理等职位的薪酬都由公司这边来负责。
如果达不到合同上述标准,就得按照刚开始的第一份合同上面的协议与盛凰娱乐续签十年。
要是不想续签的话,支付公司八亿违约金也行。
第二份合同与其说是合同,倒不如说是对赌协议。
更准确点说,是秦洁、林予初与盛凰娱乐之间的对赌协议。
在盛凰签下林予初的这三年中,秦洁必须要与她一起挣够十个亿,并且恢复金牌经纪人的职位,否则对赌就算失败。
明显是第二份合同让她赚得更多,并且所有费用都由公司那边来承担。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