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雷德里克这伙人在外面转了差不多两个小时,就猎杀到不少野鸡野兔等一些野生动物。
正好今天艳阳高照,合适在外面吃野味。
所以众人就寻到一条溪流边,先给这些野味开肠破肚,然后烧烤。
这种吃法源于德州。
据说是由在德州中部居住的西欧移民所发明,当时这些移民的主要职业为屠夫,他们将卖不出去的肉熏熟以便保存,逐渐演变成地方特色的烤肉产业。
而弗莱德里克的手下就来自德州的。
对于这种烹饪的方法完全就是熟门熟路。
在等着这些烧烤熟的时间里,弗雷德里克的心腹柯蒂斯问道:
“先生,你觉得那个中国人真的会去加州开工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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