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朱元璋刚刚所提出来的那些补助物资和扶持政策,换算过来,可是一笔不小的油水。
老朱同志本就对贪污深恶痛绝,可是却对第一次见面的吴伯宗委以如此重任,可见他对吴伯宗的欣赏。
其实在历史上,明朝从始至终,却是一直保持着“养济院”的运营,开创了养老院的先河。
“养济院”从朱元璋开始,在明成祖时期达到了顶峰,几乎在全国各地,都建立了“养济院”。
到了弘治年间,甚至在各州各县的边陲地区,都开始出现了“养济院”的身影。
根据《宛署杂记》记载,在万历年间,仅仅是一个县里加入养济院的人,就已经超过两千多人!
可见整个大明时期,确实给了老人很好的福利。
并且,除了基本的拨款以外,朝廷还会对养济院进行补贴,每个月有三斗米、三十斤柴,夏冬两季还会有三丈布匹。
为了对大明百姓有着持续的保障,朱元璋将养济政策都写进了《大明律》中。
《大明律》中规定:“凡鳏寡孤独及笃疾之人,贫穷无亲依靠,不能自存,所在官司应收养而不收养者,杖六十;若应给衣粮而官吏克减者,以监守自盗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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