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晃提笔稍沉吟了一下,他想写写《离骚》。
在中学时,他不但背会了课本的文句,整个离骚也都硬背过,他极是喜欢那种文气,文章是有“气”一说的,文气就是一种气势,离骚的气势很磅礴,令人阅之心血俱张啊。
“乘骐骥以驰聘兮,来吾道夫先路!
昔三后之纯粹兮,固众芳之所在。
杂申椒与菌桂兮,岂惟纫夫蕙茞!”
大意就是骑上千里马在前开路,三后大君子,所以群芳毕集,众贤列席。
写了好几句,然后搁下笔,拿在手里看,觉得自己的字横看顺看都十分的悦目,觉得自己的字真的是取得了飞速的进步,下一次小唐老师见了定会好好夸赞一番自己的。
字好内容好,忍不住又高声吟诵起来。
感觉过去背诵此文时熟悉的场景又重新在脑海里浮现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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